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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霸州市康仙庄后营新民居买卖的问题
来信人 董** 来信日期 2017-08-23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霸州市长:
您好。
2016年8月29日,康仙庄后营村,我在村内销售员的误导下购买了一套位于康仙庄后营村开发的楼房一套,当时销售人员明确告诉我,该楼房五证齐全,是大产权,房本是霸州市房管局下发的,随后立即交完房屋首付款,以及电商6万抵8万的钱款,随后今年发现该房屋属于新民居性质的住宅,并不是当初村内销售人员承诺的五证,房本也是村内颁发,并且房管所并没有备案,没有产权。所以,我们感觉受骗了,现在要求退房,经过跟开发商和村内领导协商,他们要扣除我总房款20%作为违约金,并且6万电商款不退回,对此我们并没有达成共识,因为一开始的房屋交易乃至合同都是基于村内和所谓开发商的不诚信为基础的,现在多方求助并无结果,眼看着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就这样被强取豪夺,并无处诉求,无奈之下请求霸州市政府,霸州市长为我们百姓做主,匡扶正义,出面了解情况解决我们的问题。
                          
                                                                   盼回复
                                                                
                                                               2017年8月23日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信访局 回复日期 2017-09-05
办理结果
霸州市政府责成霸州市房管局调查处理。现将结果汇报如下:霸州市房管局执法人员当即奔赴康仙庄乡后营村。执法人员与康仙庄乡政府及后营村村委会调查后得知,该项目属于新民居建设,有省委农工部、省新民居建设办公室、霸州市政府、康仙庄乡政府出具的批文,2017年4月5日后已停售,目前村集体已为多名要求退房的购房者退还了全部款项。今后,我局将继续关注“后营新村温泉小镇”项目,严格按照“小产权房”排查整改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制止该项目对外销售行为;对要求退房的购房者,及时协调康仙庄乡政府办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