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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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霸州康仙庄后营村温泉小镇退款事宜 | ||
来信人 | 余** | 来信日期 | 2017-12-28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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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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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信访局 | 回复日期 | 2018-01-11 |
办理结果 |
后营村康仙苑温泉小镇项目位于康仙庄乡后营村北,共10栋楼,751套房,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有省委农工部、省新民居建设办公室、霸州市政府、康仙庄乡政府出具的新民居改造项目批文,由山东威海明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目前3栋楼主体施工,7栋楼已主体封顶,其中2栋楼已交付使用。我局发现后营村康仙苑温泉小镇项目有对外销售行为,与康仙庄乡政府及后营村委会沟通后,村委会提供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标明“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新农村改造建设用房”。执法人员到售楼处现场张贴了关于责令停止“小产权房”项目销售的通知书,并将山东威海明祥置业有限公司纳入信用信息体系,停止为其办理业务。 9月27日接到市长热线交办件后,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奔赴后营村,康仙苑温泉小镇售楼处已关停,未发现销售迹象。该项目属于“小产权房”,按照“小产权房”排查整改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房屋退款问题应当由当地政府协调村委会共同解决。今后,我局将继续关注“后营新村温泉小镇”项目,严格按照“小产权房”排查整改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制止该项目对外销售行为;对要求退房的购房者,及时协调康仙庄乡政府办理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