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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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反应霸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不作为 |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18-07-06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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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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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信访局 | 回复日期 | 2018-07-20 |
办理结果 |
你所反映的问题属于违法涉诉案件,应由司法机关受理。如对霸州市公安局的处理进度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廊坊市公安局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