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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河北州明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售房的举报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9-04-17
信件索引号 201900124
信件内容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扬芬港镇 回复日期 2019-04-23
办理结果

扬芬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张永超信访事项的情况报告

 

接案后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装部长张岩同志负责调查处理此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了解,御景阁项目位于我镇许家堡村南,由河北明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总占地约525亩,分三期建设。

经调查,张永超于2017年,在御景阁小区售楼处购买二期住宅楼,我镇工作人员通过与开发商了解张永超本人多次与开发商协商退款问题,开发商承诺自退房申请日期开始6个月之内将其购房款全部退清,关于电商问题,要等到将所退房屋出售后退还。目前其本人未填写退房申请,信访人对开发商给予的退款计划表示不同意。

2019423日,镇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信访人联系,就信访人反映问题做出答复,1、帮助其联系开发商就退房款问题进行面谈。2、如信访人与开发商达不成一致,建议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其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