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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更换孩子医学出生证明
来信人 孔** 来信日期 2021-06-23
信件索引号 202100470
信件内容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卫生健康局 回复日期 2021-07-02
办理结果

按照冀卫规【2018】5号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公安厅文件《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手续,需要留存当时证件的签发记录,即出生医学证明存根。2003年时存根留存在户籍登记机关。换发时和家属解释调取困难时妇幼保健院可以出具介绍信。625日妇幼保健院为其出具了介绍信,628日家属携带存根复印件来妇幼保健院,换发了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