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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村天然气问题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21-11-10
信件索引号 202100951
信件内容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日期 2021-11-19
办理结果

接到受理编号为202111100820428102的霸州门户网站d对于您反映未购买制定炉具不予通气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胜利顺达燃气公司核实处理,经燃气公司反馈:

通过核实,反映人家在气代煤改造时未购买气代煤炉具,因燃气公司是根据村民购买炉具信息进行入户核实登记,反映人因在别村自行购买炉具,燃气公司统一登记时无反映人家信息,反映人也未联系燃气公司,导致现未在气代煤台账内,且省气代煤工程已于2018年底结束,现已无气代煤政策,反映人如需通气,需到燃气公司自费报装。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