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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工伤维权
来信人 包** 来信日期 2021-12-22
信件索引号 202101124
信件内容
本人于6月15日在
霸州市上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工伤已确认工伤,现等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是本人休养期间公司未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内容按月足额支付停职留薪期工资,只支付了三个月每个月1500元,说等伤残鉴定下来后再说,马上七个月了我没有收入,去其他公司报名也因为工伤没有解决完无法上保险。年关将近我恳请政府帮助让我得到正常的停职留薪工资,解决我当下生活问题。此致敬礼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1-12-25
办理结果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工资需根据鉴定结果支付。我局工作人员已与反映人所在企业负责人联系进行了政策解释,反映人已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