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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公园一号维权
来信人 高** 来信日期 2021-12-30
信件索引号 202101139
信件内容
霸州市胜芳镇,2016年与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协议,后来开发商携款潜逃,具体事宜不太清楚,辗转几次,家里老人不太了解情况,又从新签订了一个协议。一共支付了19万19.7834元人民币。因为我们人在三河市,没法经常去现场进行维权。现在房子交不了,想把钱要回来,也不知道找谁。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胜芳镇 回复日期 2022-01-04
办理结果
由于开发商无后续资金注入,造成工地于9月初暂时停工。为保障业主、施工方等利益,我镇作了大量工作,引导业主和施工方进行诉讼,现大部分业主已走法律程序解决提交诉讼,现正在进行法律诉讼,从12月开始已分批次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