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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集体土地
来信人 贾** 来信日期 2022-06-28
信件索引号 202200661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西苑小区正对面土地是否是贾庄村集体土地,我们村属于棚户改造范围,咨询了一下霸州镇棚改办,李主任回答:只要没上报的都属于贾庄村集体土地,现在有人想在西苑对面盖一排板房出租,假如是村委会所为的话理论上是说得过去的,因为集体财产没有流失,我们村每个月都有土地补助金,现在是个人行为以永正开发商的名义盖板房出租,咨询村委会许士峰,他的回答是这块地属于开发商所有,村委会无权干涉,所以我才到政府官网咨询一下,以集体土地盖完板房出租转入个人手里,导致集体财产流失。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霸州镇 回复日期 2022-07-07
办理结果

经我镇调查了解:

       该地块为集体性质,目前属贾庄社区集体所有。 西苑小区对面有贾庄集体房屋29间,都在门前空地搭建临时帐篷进行经营。因泰安路改造后该房屋地段不符合美观和实用目的,城管部门要求各户拆除户外设施以及摊位。因现有房屋不能满足经营需要,各租户建议、要求贾庄社区居委会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各户在房前空地搭建统一外观的临时性板房,完成后商户保持门店整齐划一,统一牌匾,店内经营。贾庄社区原则上同意该方案,方案采取租户垫资,三年后临建板房产权归社区居委会所有,三年后居委会有权对租金进行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