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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提香温泉小镇物业涨钱?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22-07-09
信件索引号 202200711
信件内容
1.关于物业涨钱一事.希望得到相关职能部门做出解释,为什么入住的时候收费是0.95现在要提高到1.2元。物价局是怎么评估和备案?请提供法律支持的有效合同,以及和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委托书(绿本)
2.电梯内的广告费理应归业主所有,请住建局和物业管理处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案。为什么他们私自把钱消费,反而还要上涨物业费
3.如何跟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提香温泉小镇物业解除雇佣关系。我对服务不满意。
4.请市长多关心关心老百姓的问题,我们太难了,不是我们不交钱,我们按合同的0.95缴纳,物业公司不收。反告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从18年到2021年底,我交了3年的1.2不是因为我同意涨钱,是因为他们限制居民购电,只卖20元的电。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日期 2022-07-15
办理结果
您好,经我局调查,1.物业费涨价是在2017年,当时在小区公示栏公示了,2.关于电梯广告费,由于目前小区还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是暂时保管并没有自行消费,3.目前的小区收费率是百分之九十六以上,一个人不满意并不能代表全体业主。4.物业没有限电,系统显示该业主的购电记录始终是每次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