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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民用天然气开口问题
来信人 赵** 来信日期 2022-08-30
信件索引号 202200926
信件内容
相关职能部门领导:
    您好  我是霸州市迎宾东道修造厂北楼居民  从房屋交付(2000年左右)一直在此居住。2021年底因取暖买气才发现账户被冻结,不能购买。询问得知,我家厨房燃气开口有一处三通阀(供灶台做饭和小型燃气热水器使用,自小区供气,一直这样使用,燃气公司十多年的检测都没有任何问题),燃气公司因此阀门冻结我家燃气账户,不卖气。后与燃气公司沟通,先保障取暖,购买了当年的取暖供气。2022年疫情过后,我联系燃气公司对此问题解决,维修人员上门查看后,口头通知不能解冻燃气账户了结。
现需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
1.自入驻小区将近20年的时间里,燃气公司每年检查均没有出现任何问题,相关报警装置也是从燃气公司合法购买,冻结我家燃气账户,不能正常购买燃气,是违法,是违规,依据何在;
2.取暖季临近,如何有效解决此问题。
    感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日期 2022-09-06
办理结果

您好,经燃气公司反馈,通过现场核实,您家中有一块燃气表,但却使用燃气壁挂炉、燃气灶、燃气热水器三个用气设备,燃气灶与热水器之间三通阀门一直是您自行找人安装,违反《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小条: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并且三个燃气设备同时使用,流量过大会影响燃气表使用年限及计量准确性,因此停止售气。如您确实需使用三个设备,建议您加装一块燃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