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霸州市堂二里镇盛世景湾项目售楼员诱骗是大产权实际小产权、且一再延期至今逾期未交房已经243天,构成销售误导、严重违约,现家人得重病急需用钱治疗,要求一周内退房退款,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于2021年6月在廊坊市乾唯尚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员的诱骗下,说是大产权、2021年底就能交房,我全款购买了霸州市堂二里镇盛世景湾项目房产3套,2021年6月9日向开发商支付房款(含装修),合计850860元,开发商诱骗购买、小产权、至今未交房种种违约行为,家人生重病急需用钱治疗,现要求开发商马上退房款。
二、 诉求理由
1.售楼员销售误导,说是销售大产权,实际小产权。在廊坊市乾唯尚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员徐某的诱骗下,说是大产权,实际上是小产权。经与住建部门了解,该项目为小产权房,集体企业用地,不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
2.一再延期至今已逾期243天。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第七条“出卖人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依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该住宅交付买受人使用”。第八条逾期交房超过18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截止8月底至今已经逾期未交房243天,构成严重违约。
3.家人得重病,急需费用后续治疗。今年4月,家人在协和医院诊治得癌症多次住院化疗,之前积蓄在销售人员的诱骗下用于购买房产,几次化疗花光了积蓄到处借钱,后续还需多次治疗需大量费用,下周又要住院急需费用。2022年5月19日接到第二次延期交房通知后,自己曾要求退房,可是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三、诉求
鉴于房地产开发商销售人员的诱骗行为、项目小产权非大产权且一再延期交房已经构成严重违约,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第七条“出卖人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依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该住宅交付买受人使用”。第八条逾期交房超过18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千分之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请堂二里镇政府协调要求开发商退房款850860元、违约金4254.3元,9月5日前完成退款合计855114.3元。
二十大召开在即,人命关天,急需费用治疗,请政府从维稳和民生、保护弱势群体角度尽快协调解决,如不能解决将通过各种渠道信访上诉直至全部退款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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