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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孔雀城宜园,要求业主租地上车位
来信人 赵** 来信日期 2022-09-27
信件索引号 202201021
信件内容
霸州孔雀城宜园,要求业主租地上车位,不租不让长时间停车。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出租的地面停车位和绿化面积均为业主共有,物业擅自出租是对业主权益的侵害。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日期 2022-10-06
办理结果

您好,经我局核实,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请向市自规局规划部门申请查看该小区规划图,规划内车位产权人是否是开发商。如有侵占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请联系综合执法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