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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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开发商通知收房却不给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 ||
来信人 | 郭** | 来信日期 | 2023-02-10 |
信件索引号 | 202300089 | ||
信件内容 |
霸州市海伦堡悦珑湾4号楼是否具有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就没有满足国家法规条文,不具备交房的条件。但是海伦堡悦珑湾的开发商却通知我去收房,我现在担心房屋质量不合格,不敢收房。另外购房合同约定的2021年12月31日交房,到2023年1月份交房,延期交房他们也应给个说法,应该给业主交待,如何补偿按合同约定的付违约金,可是开发商却不给说法,到售楼处去了几次也没人给解决。还有这个小区的4号楼不具备洋房的标准却按洋房的标准收取物业费,这也是不合理的。请予以协查具体情况,协助予以办理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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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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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开发区 | 回复日期 | 2023-02-24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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