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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霸州孔雀城榕园违规交房、未按图施工
来信人 高** 来信日期 2023-03-29
信件索引号 202300317
信件内容
    我是霸州孔雀城榕园205号楼1单位602房业主,按备案合同约定应于2021年5月31日交付。现收到霸州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入住通知书显示2023年3月31日交房,经咨询霸州市住建局、规划局、消防等多个参与验收的政府部门,均未参加该小区的竣工验收;且经本人到现场了解,该小区未按图施工。现诉求如下:
    1、违规交房:明确霸州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交房属于违规交房,通知入住交房的时间无效;调查并处罚该公司违规交房的行为。
    2、质量验收:通知交房的榕园小区未按报批的规划图纸按图施工,严重降低配置,比如没有大门、喷泉、绿化大面积铺草坪等;要求公示规划图纸及施工图纸,对未按图施工项限期整改。
    国家积极推行“保交楼、保民生”政策,霸州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交房,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严重侵害了普通百姓的合理权益;请霸州市政府部门极大重视并对该公司的行为进行行政干预,同时公示行政处罚结果;彰显霸州市政府的力度。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日期 2023-03-30
办理结果

您好,经调查,1、违规交房问题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河北省下放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及《霸州市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已于2022年7月11日将未经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政处罚事项下放,由项目所在属地乡镇进行处罚。2、质量验收  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中将具备下列第1种条件,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3、未按规划图纸施工,建议咨询规划执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