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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霸州孔雀城榕园开发公司欺诈行为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23-04-13
信件索引号 202300385
信件内容
我于2019年4月购买的霸州孔雀城榕园第0202座02单元12层1201号房,后期因购房资格问题,开放商同意给我退房并退房款,签订了退房手续,期限为365个工作日。到期限后开发商以没有钱为理由反复推脱。我则改变请求,要求将购房款置换房屋,开发商以没有适合置换的房子继续推脱我,又不退款又不换房,明显的欺诈行为,请求政府为我做主。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日期 2023-04-17
办理结果
开发商与您签订的退款期限已到期,经我局再三催促,开发商表示仍没有资金退款。鉴于您已与开发商签署协议解除了《购房合同》,目前您与开发商已形成债务纠纷,建议您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您的债权,并要求开发商依法退还您的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