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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阳光郡不交房没说法
来信人 谭** 来信日期 2023-05-23
信件索引号 202300601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1年在阳光郡买了一套房位于5号楼一单元801,于2021年5号楼已建好主体,但至今5号楼仍未做后期施工。合同签的是2023年5月30交房,开发商也没有个说法,退房也不给退。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日期 2023-05-24
办理结果
您好,关于您所诉问题,我局立即约谈了开发企业负责人,要求开发企业做好相关事宜。如涉及延期交房和赔偿等问题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均有约定。我局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建议业主走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