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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汤泉华府绿宸物业乱收费
来信人 崔** 来信日期 2023-07-04
信件索引号 202300789
信件内容
绿宸汤泉华物业府自6月30日起收取地下车位管理费,720元/年。而相邻南侧益津湾地下车位管理费仅360元/年。物业工作人员称720元费用包括公共照明,设备设施维护,保洁和保安工资。难道益津湾的管理费不包括这些最基本的项目吗?业主要求查看针对汤泉华府收取720元/年车位管理费的相关单位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物价备案,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物业全部无法提供。只会说根据民法典275条规定他们有权收费,并称现在装修阶段难以管理,将在半年后提高服务标准。车位已经具备交付条件,那业主为什么这半年要花高额的管理费享受不匹配的服务?所谓这个定价没有明确要求,绿宸物业设施服务跟不上却随意收取的是市场协调价区间的高标准!车位管理费可以交,但是目前的设施和服务无法让业主付出如此高昂的费用。车位属于各位业主,如因无法支付如此高昂并且不合理的管理费而不让大家使用,相信没有人会同意!强烈要求绿宸物业对标对本,查摆不足。未把设施服务提升到业主满意前,降低管理费并尽快办理车位的使用手续!以上所述均有录音和照片佐证。另外一个是和开发商联合欺骗业主,不交钱不给钥匙,交钱之后不作为,目前一个月还没完成验收整改。二是物业费按照1.9收取,后降为1.6了,但是没有公示服务标准,只说按照一级标准服务。三是地面不让进汽车,只能进电动车,而且地下车库在和业主没有协商好管理费的前提下就开始收费,不交管理费不让进地下车库。现在业主买桶水,还要自己从小区大门扛进去。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日期 2023-07-11
办理结果

您好,经调查,1.物业收费问题属于市场监管部门处理。2,车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