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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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供热公司擅自要求业主现场办理停供手续 |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23-08-29 |
信件索引号 | 202300989 | ||
信件内容 |
住建局领导: 我是霸州市荣盛阿尔卡迪亚温泉城业主,从2021年收房后既未装修,也未入住。今年8月,河北绿泉地热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物业通知业主,如不用热,则需携带相关证件去该公司办理停供手续,否则视为有用热需求,须交纳供暖费用。该公司声称其依据是《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本人经查询,该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供热企业应当与热用户依法签订供热用热合同。”由于该公司从未与本业主签订供用热合同,本业主尚未成为该公司的用户,因此不能适用该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无需办理所谓停供手续。退一万步讲,即使需要办理停供手续,该公司也应充分考虑众多业主居处外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采用网络办理的方式,为业主提供方便,不能既违法又劳民伤财。请贵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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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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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日期 | 2023-09-04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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