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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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霸州孔雀城4.1期国际公寓收房三年、房本难办!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 | ||
来信人 | 郭** | 来信日期 | 2023-10-26 |
信件索引号 | 202301182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霸州市市长: 您好,我们是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产业园配套公寓(霸州温泉新都孔雀城4.1期国际公寓)业主(302号楼1单元的三户业主),投诉霸州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是违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未向住建部门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住建部门也未监管到位,导致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二是发布或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卖房时承诺以温泉入户为前提条件,大力宣传中国温泉之乡的便利,诱使业主与其订立合同。温泉新都孔雀城的核心价值在于温泉,如果没有温泉,那么房屋价格和未来价值将大打折扣,开发商涉嫌欺骗广大业主。 收房三年了,业主早已根据要求提交了办理房证的所有手续,且已交齐各项费用。但根据了解,开发商并没有专款专用,业主多次和孔雀城相关人员沟通无果,都以公司无钱支付为由推诿业主,迟迟未办理房证,导致房屋无法上市交易,业主深感痛苦。根据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霸州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违约责任。 恳请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开发商尽快解决业主的房产证问题,非常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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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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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日期 | 2023-10-30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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