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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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盛达地产挪用公维 | ||
来信人 | 丁** | 来信日期 | 2024-01-07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023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19年3月5日自行缴纳契税5315元,于2019年3月5日将公维基金7442元,产权费419元交至盛达地产,由盛达地产代收代缴,以上费用均有开发商盖章收据作为依据,至2024年1月7日开发商未及时履行缴纳义务,导致房本至今无法正常办理,请各级领导关注监督开发商履行责任,将本人公维基金及时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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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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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日期 | 2024-01-09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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