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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明珠商厦停车场收费问题
来信人 劉** 来信日期 2024-03-17
信件索引号 202400401
信件内容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日期 2024-04-01
办理结果

刘乐管(先生):

您好,关于您在霸州政务平台反映“2024年3月16日,中午12:45分左右进去霸州明珠商厦停车场停车,大约5个小时左右,17:30分左右出停车场,停车收费走的ETC自动划扣,被收费26元,您对这个收费有疑问,不认可,觉得太高了”的问题,我单位于2024年03月19日收到。

经调查,廊坊市明珠商业集团霸州有限公司停车场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代码:911310817343779743,法人代表:单朝辉。该停车场出入口处,已设置明珠霸州超市停车场收费须知

一、收费标准(含所有车型)

1.第一小时:2元/小时

2.第二小时:4/小时

3.第三小时:6/小时

4.第四小时以上:8/小时

一小时内免费,实际停放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不足半小时减半收费,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收费。

二、停车时间须知

1.停车场开启时间:早8点30分

2.停车场关闭时间:春夏季晚21点,秋冬季晚20点30分。

该停车场已明码标价收费合理合规,已对您说明情况并解释清楚,您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