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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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霸州第十九中学学生电动自行车乱停放 | ||
来信人 | 陈** | 来信日期 | 2024-10-22 |
信件索引号 | 202401106 | ||
信件内容 |
霸州第十九中学附近各空地、行车道、胡同,被学生的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交通出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学校内建有停车区,却不让学生电动自行车进行停放。但学校应履行的责任,为何转嫁到附近居民日常生活中。 如果允许学生骑电动自行车,请按规定在学校停车区停放;如果不允许骑电动自行车,请按实际需求解决学生出行问题。而不是在客观存在的问题上“摆烂”,把此事当作房间里的大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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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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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回复日期 | 2024-11-01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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