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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霸州第十九中学学生电动自行车乱停放
来信人 陈** 来信日期 2024-10-22
信件索引号 202401106
信件内容
霸州第十九中学附近各空地、行车道、胡同,被学生的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交通出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学校内建有停车区,却不让学生电动自行车进行停放。但学校应履行的责任,为何转嫁到附近居民日常生活中。 如果允许学生骑电动自行车,请按规定在学校停车区停放;如果不允许骑电动自行车,请按实际需求解决学生出行问题。而不是在客观存在的问题上“摆烂”,把此事当作房间里的大象。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教育和体育局 回复日期 2024-11-01
办理结果

接群众举报,反应霸州市第十九中学学生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问题的反应,学校立即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明令禁止16周岁以下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

2、要求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停放在学校车棚。

3、提倡学生乘坐公交车上下学或有家长接送,以保证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

10月28日周一周会课后,学校已经对学校周边学生的

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清理,现在已经不存在影响周边居民出行的情况。以后学校继续教育学生遵守交规,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