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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霸州市十五中学电动车乱停乱放
来信人 许** 来信日期 2024-11-01
信件索引号 202401148
信件内容
霸州市十五中学电动车乱停乱放,还有晚上上晚自习的学生家长接孩子的车乱停车堵胡同里口,门口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教育和体育局 回复日期 2024-11-10
办理结果

经查:学校坐落于霸州市康仙庄镇辛店三村内,学校师生近1000人,学生900多人,根据交通法规未年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学生都为16周岁以下学生,所以学校严格禁止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学校曾发出倡议学生不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学校发放了学生不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保证书,学生和家长均签字并由学校收回。学校因此禁止学生电动车进校园,不纵容学生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学生骑自行车均可以进入校园,并安排固定位置停放。

关于反映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乱停乱放现象,学校每周加强学生教育,并指定地点停放,安排学生排放。学校严禁晚辅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均由家长接送。为了避免拥堵,学校安排晚辅下课错峰错时,尽量避免拥堵造成不便。

学校继续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禁止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教育学生文明出行禁止乱停乱放。同时劝导家长接送学生有序,尽量不给周围群众造成不便。

在此,感谢家长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市教体局欢迎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