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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建设局基本情况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26 10:03:4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工作职能

 

  建设局是主管全市建设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营三大部分,具体业务职能主要为: 

 

    1、市政建设。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道桥、路灯、环卫设施、给排水设施等)的实施。凡列入年度计划的市政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直接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按规定实施。 

 

  2、建筑业管理。对从事建筑产品生产、交易及有关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建设工程的造价、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负责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管理。

 

  3、园林绿化。负责组织、指导市区内各类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工程“绿线”审批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全市园林绿化工程及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审批和管理;负责组织园林城市和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 

 

       4、环境卫生。负责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政策性收费工作。负责本区生活垃圾、粪便的管理、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及建筑、医疗垃圾管理。负责市区道路、居民区、公厕的清扫保洁、水洗及冬季清雪。负责垃圾转运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管理与维修改造。依法负责本区城市改造、新建住宅、集贸市场等公建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方案的审查,参加竣工验收;负责组织本区相关环境卫生作业的招投标工作。 

 

       5、城市亮化。负责对市区主次干道的路灯、景观灯、公益广告灯箱工程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维护。 

 

   6、旧改拆迁。拟定市区旧城改造计划,对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拆迁活动实施协调督导;负责拆迁实施单位的从业资质管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监督检查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市场行为;监督管理房屋拆除市场。 

 

   7、人民防空。对人民群众进行防空常识和《人民防空法》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战备思想教育;制定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战备建设规划,协同军事部门搞好有关城市防卫建设;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 

 

       8、村镇建设。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村镇综合开发建设,促进村镇建设的发展。审核和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建设工程防治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 

 

   9、城市经营。主要承担我市城市建设资金筹措、融通;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运营;重大城市项目的建设、管理以及通过资本市场参与资本运作和项目决策咨询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局的工作职责,我局设有行政股室6个,事业科室及直属单位25个,全局共有股室31个,干部职工总数413人,其中领导班子10人,一般干部233人,职工170人。

 

  三、其他情况

 

  目前,纳入我局统一管理的绿地养护面积254万平米;道路清扫保洁面积280万平米;路灯、景观灯等亮化设施管理9947盏;同时,我局还负责市区主次道路的维护、人行便道养护等工作。

 

  通过大力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我市先后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称号,2010年,在省三年大变样检查评比中,我市获得全省县(含县级市)级第四名,廊坊市排名第一。

 

  我局主要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为环卫处、园林处、市政处、亮化办公室及市容市貌督查办公室,五个职能部门共有干部职工146人。

 

  其中,环卫处主要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等工作,并负责市区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市政处主要负责本市市政工程设施的行业管理及市区管辖范围内道路、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等工作;园林处主要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化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亮化办主要负责市区亮化工程建设及主次干道亮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督查办主要负责日常市容市貌的督查及上报工作。督查办公室是我们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而专门组建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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