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民互动>意见征集>详细内容

霸州市“市歌”征集开始啦

作者: 来源:霸州发布 发布时间:2019-07-10 09:35:3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动霸州人文历史蓄积、凝聚和铸就霸州积极向上的精神品格,用歌曲表达和展示霸州的“独特区位、深远文脉、创新活力、良好宜居”的主题形象,进一步提升霸州的美誉度、传播力和影响力,经市主管部门和领导同意,现面向全国发起霸州市歌(含歌词、歌曲两部分)征集及评选活动。以通过歌曲这一独特的表现和传播方式,打造霸州城市音乐地标名片。

征集范围及内容

面向全国词、曲专业创作者(含歌手、音乐人)和业余爱好者征集霸州市市歌。 

征集要求

(一)歌词要求

1、紧扣主题,立意深远,贴近市情,可从霸州的自然生态、地理风貌、历史文化沿袭、特色品牌等为入点(了解相关情况,可登录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主命题。

2、歌词凝炼显达、易于谱曲,力求词句生动,深入浅出,雅俗共赏,朗朗上口,昂扬向上,感染力强,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时代气息,穿透力强,尽显霸州地域特色。

(二)作曲要求

1、乡土气息浓郁,音乐感强,旋律优美,且富有时代感召力和国内国际视野,好听、好学,易于传唱和宣传推广,曲长控制在4-6分钟左右。

2、曲目力求独特新颖(民族、流行、民谣、摇滚等皆可),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行)。

(三)投稿要求

1、作者可词、曲同报,但必须是原创作品,并确保没在其他刊物或媒体发表并获奖。

2、曲谱采用简谱或五线谱记谱,可寄送录音小样CD或MP3音频资料。

3、来件需另附作品创作说明(500字以内)及作者简介,并提供个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4、作品以送交、信函、邮件等方式提交至霸州市音乐家协会。

地址:河北省霸州市中心市场西街  邮编:065700

电话:18630637686   邮箱:bazhouwenlian@163.com    

来稿请在显要处注明“市歌征集”字样。

征集时间

歌词征集收稿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5日;歌曲征集收稿截止日期2019年7月27日,逾期收到的作品不纳入评选。

评选方式

在网络及其他媒体发布启事,面向全国广泛征集;成立“市歌”作品征集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一)歌词评选

组织专家学者(评委中国家级会员不少于三人)对歌词作品首先进行评审打分,确定入围作品,并进行网上公示。

(二)歌曲评选

1、作曲者选取入围歌词进行谱曲,也可自行作词作曲,自行作词、作曲者不得采用已入围的歌曲进行收集汇总用来完成应征作品;

2、组织专家学者(评委中国家级会员不少于三人)对歌曲作品进行评审打分,确定入围作品进行网上公示。

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首,奖金40000元(词曲各2万元);二等奖2首,奖金20000元(词曲各5000元);三等奖3首,奖金12000元(词曲各2000元);优秀奖10首,奖金10000元(词曲各500元)。组委会为每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者应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

相关说明

1、评选全程隐去作者姓名,确保公平、公正参与评选。

2、所有参评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3、凡投稿参与本次活动者,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拥有修改、剪辑、合成等权利;所有获奖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其他著作权利归霸州市委宣传部所有。

4、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原额追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征者自负。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霸州市音乐家协会。

中共霸州市委宣传部

2019年7月4日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