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质量导向,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任务持续攻坚,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打好传统行业整治提升、锅炉综合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和臭氧防治攻坚战,持续强化环境执法。
1、深入推进锅炉治理。一是全面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每一台的任务的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目前,我市133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快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我市涉及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家的企业(霸州市中亚木业有限公司)进行定点帮扶,帮助企业制定改造计划,选择改造方案,最大限度为企业降低投资成本。目前,该企业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强化涉VOCs企业监督管理。一是深度治理,提升改造。鼓励重点涉VOCs行业企业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VOCs深度治理,打造深度治理标杆企业,从而减少VOCs排放浓度。目前为止,我市已完成深度治理设备改造企业77家。二是强化手段,在线监督。加快推进我市涉VOCs排放企业的在线监测设备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安装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置企业322家,共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置685台。三是严格监管,重点帮扶。对涉VOCs企业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密闭不严等违法行为,确保企业治污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一方面进行重点帮扶,主动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制定“一厂一策”方案。目前,我市已有861余家企业完成了“一厂一策”编制工作。
3、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一是严格执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相关规定。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进行全面排查,严防不达标车辆驶入。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抽测。组织生态环境、住建、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对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检测,发现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一律清出禁用区。今年以来,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64台,对4家存在使用不达标非道路机械的建筑工地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加大重型柴油车治理力度。按照上级下达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柴油车深度治理和在线设备安装。目前,已完成柴油车深度治理38辆,对324辆柴油车完成了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三是严格管理重点用车单位。经过反复核实筛查,确定了我市9家重点用车单位,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督促9家重点用车单位建立了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并签订了《重点用车单位环保达标用车公开承诺书》。对重点用车单位车辆达标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测。
4、强化臭氧管控攻坚,严格落实臭氧管控措施。以《2020年廊坊市臭氧污染防控操作指南》为指导,深入开展臭氧防治攻坚行动。一是全面落实高温错峰生产。对于使用光氧、低温等离子等单一低端设施的企业,要求企业在臭氧依法高温时段停产,落实错峰生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臭氧污染。二是强化NOx排放企业监管。加大对燃气锅炉、工业炉窑使用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NOx排放稳定达标。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回头看和工业炉窑达标专项执法检查。对已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企业和工业炉窑使用企业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三是强化机动车尾气监管。对市区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面排查,严防国三以下非道路机械驶入低排区。同时,加大对工业企业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机械的检查力度。行动开以来,累计检查建筑工地180余家次,检查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400余台次,清理违规驶入低排区国三以下非道路机械8辆,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64台,对4家存在使用不达标非道路机械的建筑工地进行了立案查处。四是强化餐饮油烟监管。坚持每天对重点区域餐饮饭店进行不间断检查,督导餐饮饭店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并做好记录,严厉打击污染防治设施缺失,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检查餐饮饭店400余家次,责令36家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清洗维护,对4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饭店进行了立案,关停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饭店4家。五是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管。定期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查处不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违法行为。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查处4家油气回收装置不正常运行加油站,累计罚款9万元。
5、提前谋划秋冬防重点工作。积极对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深入了解上级大气污染防治重要政策、精神,明确秋冬季重点工作。从机动车污染治理、强化散煤管控、工业企业达标整治、传统行业产业集群整治提升、工业企业料堆场治理、“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为下一步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整体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奠定坚实基础。
6、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一是全面绩效评级工作,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积极安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八个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指导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评级工作。截至目前,我市16家企业已通过廊坊市级审核,上报省厅。其中:A级企业4家,B级企业9家,引领性企业3家。对于绩效分级达到A级或引领性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减排;对于B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生产设施停产、限产的比例也将较往年大幅减少。二是全面做好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和修订。积极配合廊坊市局做好2020年度应急减排清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目前,廊坊市技术组已经完成对我市企业的调研,减排清单已初步完成,我市正在对减排清单中企业的行业类型、生产设备、减排措施等进行核对修正。
通过努力,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32%,下降幅度在廊坊市排名第2;综合污染指数5.43,同比下降9.80%,下降幅度在廊坊市排名第5;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23天,同比增加31天,占比64.18%;重污染天数14天,同比减少12天。各项指标已经可确保完成上级任务目标要求。
问题1:请介绍十三五以来我市空气质量的改善情况
答:2020年截至12月13日,霸州市PM2.5平均浓度47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54.37%(2015年PM2.5平均浓度为103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5.47,较2015年下降42.72%(2015年综合指数为9.55)。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22天,较2015年增加了107天,重污染天数14天,较2015年减少了48天,”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人民群众对环境空气质量日趋满意。
问题2:请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局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对全市燃煤锅炉进行了地毯式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分行业、分批次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2017年,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1010台,1902.02蒸吨,实现了区域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2018年,完成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14台,228蒸吨,实现了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同时,对于在用的大型燃煤锅炉,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我市6台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我市在用燃煤锅炉已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二是不断加大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力度。对全市涉VOCs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对无任何环保手续、装备水平低、污染重、治理无望及拒不安装治理设备的企业,一律予以关停取缔。对于环保手续齐全,已安装VOCs治理设施的企业,加快推进深度治理,督导企业更换催化燃烧等高效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在线监测和超标报警装置安装。截至目前,我市已有50多家企业更换了有机废气催化燃烧处理装置,300余家企业安装了VOCs超标报警装置。
三是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自2018年6月,省大气办下发了《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以来,我市严格按照要求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2018年,完成11台10蒸吨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2019年,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85台,934.6蒸吨,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2019年,上级下达我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133台,已完成116台,完成了全年任务的87.2%。
四是实施专家引路,精准治霾。聘请专家团队,引入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霸州市区范围内的污染源进行详细的摸排和调研,利用膜采样数据分析、无人机巡查监测、高点监控等高科技手段,通过专家论证、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对污染成因按季度进行分析并制定《靶向治理技术方案》,针对污染物的变化规律提出重点治理任务和管控措施。此外,专家组采取专报服务、驻场服务等方式,强化对监测站点周边重点区域的管控,通过督查专报、环境空气质量分析专报等形式,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为实现精准制霾提供科学可靠的保障。自2016年以来,专家组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家论证会14次,进行源解析实验7次,无人机巡查监测280余次,300多小时,进行VOCs走航2次,颗粒物走航2次,制定《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靶向治理技术方案》15期,编写半月报100余期,服务专报94期,服务周报200余期,服务快报、督查专报400余期。
问题3:每天我们上下班期间,都能看见我们市区2家热力公司烟囱有白烟冒出,请问热力公司的烟气排放是否达标?
答:绝对是达标的。我们坎达热力公司烟囱冒出的白烟,绝大多是水蒸气,烟气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含量是极少的。2019年,2家热力公司分别投资700余万元,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锅炉烟气的排放已经达到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超低排放标准,而且2家热力公司已经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在线数据稳定达标。
问题4:近年来,我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可以说成效显著,请问我们生态环境局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通过强化重点区域管控,人防技防相结合,科学施策、精准治霾,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二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全面加快推进锅炉治理、VOCs治理、重点行业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