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a、土改时期颁发的土地证或清册;
b、林业三定时期颁发的林权证;
c、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d、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决定、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协议;
e、依法使用国有林地的,提交政府批准文件;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a、土改时期颁发的土地证或清册;
b、林业三定时期颁发的林权证;
c、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d、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决定、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协议;
e、依法使用国有林地的,提交政府批准文件;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