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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公安局专题

【亮剑2020】勒索、敲诈、“仙人跳”,霸州公安又打掉一敲诈勒索团伙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2 11:0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07月16日05时许,褚河港中队接马某报警称:她被人强奸了,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民警在向马某询问案情的过程中,发现马某含糊其辞,眼神闪烁不定。民警根据多年办案经验,察觉到真实案情可能与马某所说不符,便对报警人马某继续询问,同时去案发所在的酒店查看监控录像,现场勘查,进行调查取证。民警初步判断,这是一起通过网上交友,色诱受害人后索要钱财的敲诈勒索案,也就是俗称的“仙人跳”。
经过全面细致的调查,马某交待, 2020年7月16日05时许,马某、薄某通过微信认识吕某,马某、薄某预谋假装喝醉,骗吕某到酒店开房,在马某自愿与吕某发生性关系后,马某、薄某二人便恐吓吕某强奸,向其索要七万六千元,否则就报警告吕某强奸,但吕某并未给钱,马某这才向褚河港中队报了警。
随后,民警迅速行动,在霸州市杨芬港镇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薄某抓获。经过讯问,薄某交代了自己伙同马某以“仙人跳”的形式敲诈吕某七万六千元未遂的犯罪事实。审讯过程中,民警感觉此二人犯罪手段娴熟,不像是新手,于是加大审讯力度,二人又供述出另一案件。
2020年7月14日,马某、薄某、刘某通过微信联系被害人陈,并且让陈某带马某到廊坊市安次区一酒店开房,在马某自愿与陈某发生性关系后,马某等三人以同样的手段敲诈陈某及其家属八万五千元的犯罪事实。后民警在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镇一饭店内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其对伙同薄某、马某敲诈勒索陈某八万五千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薄某、马某、刘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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