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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减税降费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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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霸州市税务局 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2 15: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扎实贯彻落实国务院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重要决定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的工作部署,做好我市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的重大举措,落实国务院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重要决定,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助力我市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持续深入推进,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的部署,按照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周密部署,倒排工期,扎实落实,按时保质完成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及配套增加抵扣等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三、工作任务

(一)协调联动工作。相关部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积极争取在调整预算时充分考虑增值税税率下调带来的减收因素,合理确定税费收入预算水平;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及时了解行业动向,全面掌握减税成效;主动向有关监督部门汇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积极争取指导,认真改进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内部联动、社会协同的良好局面。

市局牵头部门:办公室、收入核算股、法制股、税政一股。配合部门:监察室、党建工作组、征收管理股、第一税务分局。

(二)宣传引导工作。相关部门加强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政策宣传,制定宣传方案,积极应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办税厅以及微信、微博等渠道,广泛宣传改革的积极意义,增进社会各界对改革的认同。深入挖掘典型企业和典型案例,持续跟踪报道其在改革后的受益情况和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市局牵头部门:对社会宣传,由办公室牵头;对纳税人宣传,由纳税服务股牵头。配合部门:征收管理股、税政一股、收入核算股、第一税务分局。

(三)培训辅导工作。相关部门要制定培训辅导工作方案,把加强培训辅导摆在重要位置,开展全覆盖、分阶段、强重点的政策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操作培训,精准做好内、外部培训辅导。特别要做好新旧政策衔接的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准确适用政策,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过渡。重点关注适用6%税率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要辅导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增加抵扣的策略,合理选择适用政策。统筹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加大培训的针对性。培训重点放在政策变化、发票开具使用、纳税申报、申报比对规则调整、汇总核算、出口退(免)税等方面的变化要点和注意事项,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

市局牵头部门:法制股、纳税服务股、税政一股、征收管理股。配合部门:信息中心、第一税务分局。

(四)征管系统升级工作。相关部门按照市局要求,对升级后的系统运行进行跟踪监控,及时反馈报告运行情况及出现的问题。

市局牵头部门:征收管理股、信息中心、税政一股。配合部门:纳税服务股、第二税务分局。

(五)开票系统升级工作。相关部门要掌握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涉及到的纳税人户数情况,协助河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信”)和河北九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赋”)两家服务单位建立应升级纳税人清册。督促航信和九赋公司按照其总部下发的工作方案对表推进升级相关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开票软件升级方法,并逐户辅导使用服务器版开票软件纳税人和特定纳税人进行升级,确保纳税人及时升级开票系统。密切监控升级进度,及时采取措施辅导纳税人升级开票系统。加强对税控服务工作风险的研判,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设立税控问题处理专岗,协调航信和九赋公司妥善处理开票系统升级中的问题。

市局牵头部门:税政一股、信息中心。配合部门:纳税服务股。

(六)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相关部门将优化纳税服务贯穿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全过程,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全面了解掌握纳税人办税过程中的痛点和堵点,问计问需于纳税人,优化服务举措,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纳税服务。按照市局的指导部署,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紧扣纳税人诉求,回应纳税人关切。

市局牵头部门: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配合部门:相关单位。

(七)改革效应分析工作。相关部门根据税务总局、省局制定的改革后续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方案以及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使用分析平台开展减税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工作,围绕改革成效,高标准做精统计核算,夯实数据质量。注重收集上报鲜活案例和改革的经验做法,更好地反映改革效应、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市局牵头部门:税政一股、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配合部门:信息中心。

(八)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工作。重点关注税率调整后一般纳税人大量取得原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大量开具原适用税率红字发票等情形;重点防范利用虚假申报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发现存在风险疑点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应对。稽查部门及时查处、精准打击改革推行后发现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切实防范税收风险,规范税收秩序,为深化增值税改革保驾护航。

市局牵头部门:风险管理股、税政一股。配合部门:征收管理股。

(九)政策执行跟踪监控工作。相关部门密切关注深化增值税改革运行情况,持续跟踪区域、行业、企业的收入和税负变化情况,综合运用多项指标开展数据分析,认真执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重大事项随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等部门应密切关注深化增值税改革的落实情况,严密防范政策执行风险。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建立定点联系机制,及时准确掌握政策执行效果。建立改革动态报告制度,按日报送深化增值税改革的进展情况、特色经验、问题建议。

市局牵头部门:法制股、税政一股。配合部门: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风险管理股、第一税务分局、纳税服务股。

(十)舆情监控工作。各级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和收集政策出台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把握舆论引导的时机、节奏、力度,认真处理纳税人诉求,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在同纳税人的交流互动中促进改革共识的形成。同时,严格执行舆情监测、报告制度,把握主动,发现重大舆情立即按规定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舆情风险。

市局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税政一股 、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

(十一)督查考评工作。各单位将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重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对改革工作逐项梳理,逐项分解,细化考评指标,严格绩效考评。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制度,既注重日常与集中的结合,又注重专项与全面的结合,确保一督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推动改革任务顺利完成。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市局牵头部门:办公室、监察室、法制股、党建工作组、税政一股。配合部门:收入核算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第一税务分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提升站位。深化增值税改革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头戏”,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各级要认真学习总局王军局长关于减税降费和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指示精神和省局卢自强局长的批示精神,提高对深化增值税改革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是硬任务的理念,履行落实增值税减税政策的主体责任,做到“四实”“四硬”,勇于担当、尽心尽力,不折不扣地将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二)加强领导,科学组织。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税务机关内部协调、相关服务单位支持和广大纳税人配合等多方面,各级减税办要切实发挥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前谋划,科学部署,精细组织,扎实推进。各级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成员要结合分工协助抓,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的关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措施按时保质落实到位。

(三)严肃纪律,确保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各级税务机关的政治任务和必须高质量完成的硬任务。各级务必严明工作纪律,严实工作作风,严肃工作态度,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不折不扣落实,使广大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对改革任务落实不力的,特别是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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