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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减税降费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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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6 09:43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重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解读

2019年,重点抓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增值税税率改革、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工作,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助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

(一)政策推动工作

一是组织保障。市政府于6月6日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的实施意见》(霸政〔2019〕9号)文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市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三个小组。综合推进组由市财政局牵头,统筹推进和协调减税降费政策的部署和实施;减税专项组由市税务局牵头,降费专项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分别负责落实减税、降费专项工作,承担工作小组研究议定事项。我市已召开减税降费联席会议5次,推进了工作小组的协调配合。二是制度保障。财政局综合推进组印发了《霸州市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等6项制度,建立了跨部门协调机制。联合税务部门研究制定了《减税降费纳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深化增值税改革方案》、《落实河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方案》等实施方案。会同发改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降费工作小组,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降费工作方案》。三是督导调研。“十百千万”党员干部落实减税降费活动为契机,向企业发放“减税降费”意见表,深入重点企业问计问需,了解纳税人需求,选取20户重点企业分别填制了企业缴纳税费情况表,企业财务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分别填写了调查问卷。四是台账管理。建立了政策应享未享台账,对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享受的情况及时进行了纠正,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通知办理退税或补充申报,确保纳税人正确足额享受税收优惠。地方税应享未享小微普惠减免纳税人户数共计1726户。

(二)宣传政策工作

一是在霸州市政府官网和市财政、税务、发改内网都分别开设了“减税降费专栏”,并上传了政策文件;二是财政联合税务部门制定了《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方案》,在全市发放减税降费培训需求问卷5万余份,宣传折页12000余份,明白卡6000余份,并在纳税人微信群中发送政策汇编;制作印发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产品2万份入户辅导;三是走上街头分发《个人所得税业务手册》和《减税降费宣传手册》等1000余份;四是综合推进组整理编印了《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分为税收类、降费类)》、《减税降费政策问答(税收类)》等丛书,联合基层财政所人员深入企业进行了分发;五是在纳税大厅循环播放宣传视频“小汇汇”和“小税说税之增值税减税”。截至目前,我市共举办现场培训会19场,辅导纳税法人及办税人员共计9336人,确保了辅导百分百全面覆盖享受减税政策的纳税人。让纳税人知晓优惠,依法享受权利,依法缴纳明白税费,提升了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六是积极宣传减税降费及综合治税工作,《霸州市大力推进综合治税提前超额完成半年财政收入目标》、《霸州市三季度减税降费45626.63万元》两篇文章被廊坊日报刊发,扩大了政策宣传影响范围。

二、解读政策,知晓2019年重点减税降费标准

2019年以来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主要包括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降费增值税税率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落实社保费降费政策等。

(一)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为,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增值税税率调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税率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第39号)文件,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9%

(三)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

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税费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个人所得税政策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实行,居民个人所得的综合费用,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降低社会保险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文件规定,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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