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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年度审核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8 17:17 浏览次数: 【字体:

 

 

 

 

霸保安居办[2014]01号

 

霸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3年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年度审核的通  知

 

各乡镇、区、办,市直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城镇住房保障的动态化管理,现根据《霸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霸政〔2009〕55号)、霸州市公共住房管理办法》(霸政〔2013〕4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住房保障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本次年审对象是2013年11月30日前经过审核、公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二)年审时间:本次年审工作为期20个工作日。

从2014年3月3日开始,于3月31日结束。

(三)年审要求:

1、各乡镇、区、办,市直各部门领取年度审核表,要及时通知到本部门所需年审的保障家庭。年审家庭应如实填写年审表,对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有变动的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并将年审表于3月15日前提交所申报的乡、镇级的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

2、各乡镇、区、办,市直各部门自收到年审资料后进行入户走访审核,并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3月31日前上报房管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3、对年审不合格的家庭和逾期不年审的家庭,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视为不符合住房保障资格,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7856991 7863271

由于本次年审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认真进行年审,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

 

 

 

 

 

霸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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