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2011—2015年大中专及以上毕业并就业人员的住房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霸保安居办[2015]03号
霸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我市2011—2015年大中专及以上毕业并就业人员的住房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更好的了解我市2011-2015年大中专及以上毕业并就业人员的住房情况,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11—2015年大中专及以上毕业并就业人员的住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面掌握我市2011-2015年大中专及以上毕业并就业人员的住房情况,为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合理制定我市新就业职工准入条件提供科学、详实数据和依据。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保足保。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为我市2011-2015年大中专及以上毕业并就业人员住房情况。重点调查对象为在本市已就业并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收入较低住房困难的人员。
三、时间安排
由于城区办事处、霸州镇需要调查的人员多,调查工作为期一个月,从11月17日起至12月18日结束。
其它乡镇调查工作为期两周,从11月17日起至12月3日结束。
四、调查方式
1、本次调查采取实地填表方式进行。由乡镇(区、办)具体负责,户口所属村(居)委会组织本人填写《霸州市2011-2015年大中专及以上毕业并就业人员的住房情况调查表》。
2、村(居)委会负责初始填报信息的审核,审核后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由乡镇(区、办)复审汇总。
3、乡镇审核汇总后,汇总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城区办事处、霸州镇于12月18日前,其它乡镇于12月4日前,将村街的调查表和乡镇汇总表报行政中心721房间。
调查对象应如实、完整填写调查表,不得重复填报,否则视为无效表。此次调查不作为分配依据。
表格电子版请到“霸州市政府门户网址——住房保障公开专栏”下载。
联系电话:0316—7856991、7863271
附件:1、《霸州市2011-2015年大中专及以上毕业并就业人员的住房情况调查表》
2、《霸州市2011-2015年大中专及以上毕业并就业人员的住房情况调查汇总表》
霸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霸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