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公共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进行年度复核的公告
为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完善公共住房准入退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根据《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办法》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和要求,严格执行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复核、协查等制度,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保障家庭应保尽保。
二、复核对象
2019年度以前已纳入公共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
三、复核标准、内容
1、对家庭人口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人口中是否有增减变动情况(包括结婚、生育、离异死亡等):
2、对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在我市2019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以下,且总资产未超过2019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
3、对家庭拥有车辆情况进行复核: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是否购置了机动车辆:
4、对家庭举办企业情况进行复核: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是否开办了企业。
四、复核办法
复核家庭到河畔新城小区物业公司领取《霸州市保障家庭实物配租情况复审表》,按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复核表下方有详细说明),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市住建局,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家庭保障资格。复核主要采取审查家庭资料、信息对比、档案调查的方式,对有疑问的家庭入户走访核实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清退。
五、复核时间
1号楼:2020年5月25日到2020年5月28日
7号楼:2020年6月1日到2020年6月4日
8号楼:2020年6月8日到2020年6月11日
10号楼:2020年6月15日到2020年6月18日
12号楼:2020年6月22日到2020年6月28日
13号楼:2020年6月29日到2020年7月2日
16号楼:2020年7月6日到2020年7月9日
备注:请按规定日期上午9点到11点半,下午2点半到4点半到市住建局办公楼5楼519房间办理相关手续。本年度房租收取改为微信扫码支付,不再收取现金,请承租家庭做好相关准备。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