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惠民工程容缺办理临时施工许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关于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惠民工程容缺办理临时施工许可的实施方案》已经中共霸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关于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惠民工程容缺办理临时施工许可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及惠民工程建设项目开工进度,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惠民工程容缺办理临时施工许可的实施方案。
一、容缺办理临时施工许可的重要意义
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及惠民工程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从用地预审到取得用地批准手续环节用时较长,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基本程序,导致工程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周期较长。如果采用容缺办理临时施工许可程序,以用地预审意见暂时代替用地批准手续办理临时施工许可意见让项目先行开工建设,可大大缩短项目建设周期。此方案适用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及惠民工程是与全社会息息相关的民生保障工程,确保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能最大限度的改善群众的生活、工作条件,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容缺办理临时施工许可的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惠民工程。
三、临时施工许可手续所需材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中标通知书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六)河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审查合格书
(七)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九)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受理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
(十)施工安全监督受理单
(十一)临时施工许可手续容缺承诺书
容缺材料:用地批准手续(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容缺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审批机关申请容缺办理临时施工许可意见后进入容缺审查程序。由审批机关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容缺材料、限定时间以及逾期未补齐补正的责任,申请人填写《临时施工许可意见容缺承诺书》(见附件),经审批机关、申请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二)申请人提交《临时施工许可意见容缺承诺书》及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取得临时施工许可意见可先行施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霸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按职责分工履行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监管责任。
(三)申请人在《临时施工许可意见容缺承诺书》限定时间内补齐补正容缺材料的,在河北政务服务网申请并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手续,办结后核发正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收回临时施工许可意见;申请人未在《临时施工许可意见容缺承诺书》限定时间内补齐补正容缺材料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霸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按职责分工应履行监管责任,做出停工处理,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再行组织继续施工。
对于施工工期短,在临时施工许可意见有效期内完工的项目,必须补办正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办理正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相关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注:临时施工许可意见有效期为90个工作日。
附件:临时施工许可意见容缺承诺书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