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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时间:2024-05-14 16:30:5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涉项乡镇(区、办),市直各有关部门,中省直驻霸有关单位:

《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

 

                                   霸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

征迁补偿实施方案

 

《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代初步设计)》于2023年9月经霸州市发改局批复,本项目对于消除水毁不良影响,恢复河渠及建筑物防洪排涝灌溉功能,有效保障沿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工程于2024年2月28日进场施工。

为有序推进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广大涉征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系列规范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以及《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代初步设计)》和实施阶段征地拆迁实物清点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工程建设征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征迁补偿由霸州市水务局牵头,涉项乡镇(区、办)为征迁补偿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主体,对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理、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组织征拆实物量的清点核实,签订土地征收(用)等相关协议,督促建设征地涉及的村街负责配合做好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相关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建设范围内。

三、基本原则

补偿工作应当遵循权限合法、程序合规、补偿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项目全面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保障。

四、主要标准及补偿

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涉及乡镇(区、办)及有关部门在征收补偿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系列规范及《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代初步设计)》,以经公示确认的调查清点实物量为补偿补助费用评估计算金额的依据,杜绝发生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事件。

补偿执行标准:

(一)永久征地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土地补偿面积依据土地调查、勘界成果确定。征收补偿过程中如遇土地区片价格调整,以征收时间段内河北省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征地区片价为准。

(二)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1.临时征用土地使用期间按照2000元/亩•年标准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不足半年的按照半年支付,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支付。临时用地补偿根据实际使用年限进行计算。

2.项目建设需临时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要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占用期满后,由临时用地单位负责恢复耕种。

(三)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1.国有土地上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2.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

(1)被征收房屋宅基地面积的认定以宅基地使用证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批准文件标明的面积为准;对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由乡镇、村街集体经济组织共同依法确认。

(2)农村集体土地居民住宅采用本村后靠安置,根据各村具体情况划定征收安置用地,其中安全区涉及居民的安置用地原则上均划定在本安全区范围内。

(3)建设征地涉及的农村房屋中,房屋用途可分为主房和杂房;按建筑材料和结构型式,本工程房屋主要分为: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彩钢及简易结构等,当房屋结构难以分辨时,视其使用的主要建材确定。

(4)房屋(农村住宅、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村农副业用房)补偿面积按照现场调查实测面积为准,房屋补偿具体费用根据评估结果确定。

指导重置单价:全新的框架结构房屋(含装修)1500元/㎡,砖混结构房屋(含装修)1350元/㎡,砖木结构房屋(含装修)1150元/㎡,简易房650元/㎡,彩钢房550元/㎡。

(5)有产权证的房屋,以被征收同户人口数为基础,对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口对象,按照22560元/人计列基础设施建设费。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由乡镇、村街集体经济组织共同依法确认。

(6)霸州市人民政府依法认定为违法建造房屋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违法建筑处理,不予补偿。

3.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等经营性企业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搬迁补偿费及停业损失费用由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或价格认定机构进行评估,补偿费用以评估报告或价格认定结论为准。

(四)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

1.本工程采取“据实清点”方式进行补偿,按照行业技术规程,科学确定亩株数,超出亩株数的部分不予补偿,低于亩株数的按实际株数补偿。各类果树按照最大密度每亩111株进行补偿,葡萄栽植按照最大密度每亩不高于666株进行补偿;成片种植苗木(苗圃)每亩不高于2000株;各类林木、风景树超出合理种植密度范围的,按绿化造林适宜栽植最高密度标准每亩267棵进行补偿;各类果树、林木采取混栽种植的,取其中亩均补偿费用最高的品种进行补偿,且不重复补偿;死树或主干枯死的树木不予补偿。工程占地上的附着物(包括机井、管道、坟墓、果树、林木、花卉及苗圃等)的补偿,参照附件标准执行。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的规定,对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挖筑的鱼塘、设置的拦河渔具、种植的碍洪林木及高秆作物等不予补偿,堤防管理范围内违规栽种的风景树不予补偿,并恢复河道行洪能力。

3.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蔬菜大棚补偿。工程占地不足大棚面积三分之一的,按照三分之一补偿;工程占地超过大棚面积三分之一不足二分之一的,按照二分之一补偿;工程占地超过大棚面积二分之一的,按照整体补偿。

在实际征拆工作中,在拆除大棚过程中出现了剩余棚体坍塌的情况,对剩余棚体给予拆迁户修复补偿费,由评估公司出具合理补偿价格,该项费用在征拆费中列支。

4.工程建设涉及的专业项目,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过相关手续的,由权属单位出具复(改)建设计方案,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或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设计方案经评审通过后,由权属单位自行迁建,迁建费用按照评审后的预算费用予以补偿。

无相关手续的专项项目由权属单位自行组织迁建,费用自理,并保证施工之前完成迁建任务。

5.凡所有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及地上物的补偿,补偿对象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6.自《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凡在需要工程占用的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物或青苗的,一律不予补偿。

7.未予明确或者双方难以确认的地上附着物补偿价格,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或者价格认定机构进行评估确认,并依据评估报告或价格认定结论予以补偿。

(五)其他补助标准

1.过渡期补助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搬迁安置居民过渡期补助按4500元/宅一次性计发,无房宅基地不予补偿。

2.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被征收人将宅基地上房屋作为营业用房、生产用房,具备合法经营手续的(生产用房应同时具备连续企业用电缴费凭证),营业用房按实际面积给与250元/㎡的停产停业综合补助,生产用房按实际面积给与450元/㎡的停产停业综合补偿,但实际补助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20㎡。

被征收人将宅基地上房屋部分作为营业用房、生产用房,经营手续不齐全的,但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政府共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补助,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

生产经营单位用于生产经营的设施设备及营业商品、产品等自行处理,不再另行补助。

3.搬迁补助费按照下列标准计列

搬迁补助费每宅定额补助10000元,无房宅基地不予补偿。

固定电话移机费按每部88元计发;空调移机费,柜机按每台200元计发,挂机按每台120元计发;有线电视移机费,主机按每台250元计发,分机按每台70元计发。此三项移机费用给与2次补助。

一次性给与被征收人农机具、家禽家畜、生产生活必需品等处置补助费2000元/宅。

五、职责分工

1、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征迁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管、建档、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各涉项乡镇(区、办)是本辖区征收补偿工作的责任主体、组织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征收组织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征收补偿工作。

2、信访局、发改局、自规局、司法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水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广电公司、铁塔公司、传输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征迁补偿工作。

六、资金管理

霸州市水务局根据各涉项乡镇(区、办)制定并提交的征迁资金需求计划,按时、足额拨付征迁补偿费。各涉项乡镇(区、办)要严格按照征迁补偿工作计划使用征迁补偿费用,并定期向霸州市水务局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各涉项乡镇(区、办)应当在《补偿公告》张榜公示完成后,及时将征迁补偿费用汇总并提出兑付申请。经审核无误后,由霸州市水务局直接将移民搬迁补助费、个人财产补偿费、基础设施费等补偿补助费兑付给权属人(或单位)。

七、法律责任

1、单位和个人在征迁补偿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规进行的征迁补偿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对于骗取征迁补偿费用的,经调查属实后,被征迁人应当退还征迁补偿费用;拒不退还的,依法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权属争议实物的处理兑现程序

1.由争议各方提出相关权属依据,按照村(组)组织协商、乡镇(区、办)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且争议不能解决的,由县级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定处理。

2.如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3.市水务局依照处理结果或法院判决,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偿补助费用兑现。如规定时限内争议未达成一致协议的,市水务局可将应兑现资金拨付到其所涉及乡镇(区、办)专用账户上留存管理。

九、档案管理

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建设土地房屋征收、移民搬迁安置、工业企业处理及专项工程相关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同步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对档案依法保管和使用。

十、其他事项

1.本实施方案仅适用于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征收补偿相关工作。执行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上级政策有新的调整,执行调整后的相关规定。

2.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霸州市水务局、乡镇(区、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与被征迁人结合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3.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征迁补偿标准

 

 

 

 

 

 

 

 

附件:

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

征迁补偿标准

一、机井补偿标准

名称

分类

标准(元/米)

井的深度(米)

材料口径 (毫米)

备注

水泥管

不含钢筋

100-120

≤15O

300

农业用

水泥管

不含钢筋

120-150

≤150

400

农业用

钢管

普通

550-600

300-600

273/219

农业用

钢管

普通

400-450

300-600

273/165

农业用

钢管

无缝

650-1000

300-1000

329/219

农业用

钢管

无缝

1000-1200

1000-1500

329/219

农业用及商用

两管井

水泥变钢管

300-400

300-400

350/165

农业用

 

二、防渗管道及坟墓补偿标准

名称

材质

标准

备注

防渗管道

塑料管

60元/米

4寸塑料管道

41瓦管

60元/米

直径25厘米

水泥管

90元/米

直径35厘米

自来水管道

塑料、镀锌管

200元/米

规格4分、6分

坟墓

单棺

5000元/座


坟墓

双棺

6000元/座


坟墓

多棺

7000元/座


 


、构筑物补偿标准

名称

标准

备注

围墙

二四墙

420元/延长米

墙高为2.2米,白灰砂浆砌墙,水泥勾缝

三七墙

560元/延长米

墙高为2.2米,白灰砂浆砌墙,水泥勾缝

沼气池

4500元/座

容积为8立方米,水泥沙浆抹面

电线杆

1000元/根

8-12米水泥杆

猪舍、鸡舍

150元/个

规模养殖的猪舍、鸡舍按照建筑物据实评估补偿

大门

120-200元/平米

铁艺大门

厕所

200-500元/平米

砖木结构,红瓦盖顶

青贮池

55元/立方米

砖混结构

铁栅栏

460元/米

铸铁铁艺栅栏, 1.5米高,砖基础

蔬菜种植温室

现代日光温室

260元/平米

温室钢结构,加厚阳光板围护及顶部,包含隔热保温、加湿等生产设施

120元/平米

简易铁质棚架,普通阳光板围护及顶部、隔热、保温、加湿等生产设施单一

日光温室

140元/平米

钢结构,砖墙围护,塑料薄膜,包括保温、卷帘机等生产设施

90元/平米

钢结构,土墙围护,塑料薄膜,包括保温、卷帘机等生产设施

60元/平米

竹木结构,土墙围护,包括保温等生产设施

蔬菜大棚

80元/平米

钢质拱形棚体,水泥柱支撑,塑料薄膜,包括通风、防虫等生产设施

60元/平米

竹木拱形棚体,水泥柱支撑,塑料薄膜,包括通风、防虫等生产设施

65元/平米

单钢管拱形棚体,简易支撑,塑料薄膜

35元/平米

拱形竹木棚体,简易支撑,塑料薄膜

260元/平米

砖混结构,温室钢结构,高3.5米

80元/平米

铁砣水泥柱,土墙围护,高3.5米塑料薄膜

影壁墙

清水墙体

500元/立方米


抹灰墙体

550元/立方米


贴砖墙体

600元/立方米


地秤

30000元/台

迁移

铁丝网

100元/米


浸塑铁丝网围墙

60元/米

高1.8米,直径3毫米

圆管涵(¢80厘米)

800元/米


大型广告牌

80000元/个


葡萄架的铁丝、水泥柱等辅助设施

1000元/亩


地膜

0.2元/平米


看护用房

500-600元/平米

房高2.3米以上,四面砖砌墙围护,砖铺地面,木制门窗

简易棚(房)

200-250元/平米

高为2米,一面敞,其余三面有砖墙围护,无门窗安置

厂房(彩钢)

450-550元/平米

彩钢结构,层高6米,水泥地面

 石膏板房

80元/平米

石膏板活动房,高2.5米

水泥地面

100元/平米

房屋以外

砖地面

80元/平米

房屋以外

鱼塘设施

6000元/亩

包含投料机、增氧机等相关设施补偿

村碑石

按市场价格评估


牌坊(楼)

按市场价格评估


体育设施

按市场价格评估



四、一般果树补偿标准(采用内插法计算,单位:元/棵)

名称/规格

树苗胸径≤3cm

3cm<胸径≤5cm

5cm<胸径≤8cm

8cm<胸径≤10cm

10cm<胸径≤15cm

15cm<胸径≤20cm

20cm<胸径≤25cm

25cm<胸径≤30cm

30cm<胸径

杏树

10

50

150-180

18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50

枣树

10

50

150-180

18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50

桃树

10

50

150-180

18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50

梨树

10

50

150-180

18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50

苹果树

10

50

150-180

18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50

李子树

10

50

150-180

18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50

红果树/山楂

10

50

150-180

18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50

花板

10

100

150-180

18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50

枸杞

10

100

150-180

18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50

柿子树

10

50

150-180

18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50

海棠

10

100

150-180

18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600

650

 

五、一般林木补偿标准(采用内插法计算,单位:元/棵)

名称/规格

3cm<胸径≤5cm

5cm<胸径≤10cm

10cm<胸径≤15cm

15cm<胸径≤20cm

20cm<胸径≤25cm

25cm<胸径≤30cm

30cm<胸径

柳树

10

20

20-90

90-185

185-280

280-375

375-470

500

杨树

10

20

20-80

80-140

140-200

200-260

260-320

350

榆树

12

25

25-100

100-170

170-240

240-310

310-380

400

椿树

10

18

18-150

150-225

225-300

300-375

375-450

450

槐树(刺槐、洋槐)

10

15

15-100

100-170

170-240

240-310

310-380

400

桑树

10

50

50-260

260-380

380-500

500-620

620-740

750

国槐

20

50

50-220

220-360

360-500

500-640

640-780

800

六、一般风景树补偿标准(采用内插法计算,单位:元/棵)

名称/规格

3cm<胸径≤5cm

5cm<胸径≤10cm

10cm<胸径≤15cm

15cm<胸径≤20cm

20cm<胸径≤25cm

25cm<胸径≤30cm

30cm<胸径

泡桐

10

20

20-100

100-140

140-180

180-220

220-260

300

银杏

30

80

80-400

400-700

700-1000

1000-1300

1300-1600

1650

白蜡

20

50

50-350

350-675

675-1000

1000-1325

1325-1650

1650

青蜡

10

20

20-350

350-675

675-1000

1000-1325

1325-1650

1650

北京滦

30

100

100-600

600-800

800-1000

1000-1200

1200-1400

1500

火炬

10

50

50-180

180-210

210-240

240-300

300-360

400

法桐

10

50

50-180

180-290

290-400

400-510

510-620

650

龙爪槐

30

80

80-450

450-525

525-600

600-675

675-750

750

榆叶梅

20

100

100-160

160-355

355-450

450-745

745-940

950

垂榆

20

110

110-150

150-275

275-400

400-525

525-650

650

合欢树

20

40

40-450

450-525

525-600

600-675

675-750

750

千头椿

10

30

30-150

150-225

225-300

300-375

375-450

750

元宝枫

30

100

100-500

500-750

750-1000

1000-1250

1250-1500

1500

紫叶李

20

40

40-200

200-350

350-500

500-650

650-800

800

馒头柳

15

25

25-120

120-210

210-300

300-390

390-480

500

垂柳

15

25

25-120

120-260

260-400

400-540

540-680

700

香花槐

15

20

20-220

220-360

360-500

500-640

640-780

800

期蝶槐

15

20

20-220

220-360

360-500

500-640

640-780

800

丝绵木

180

180-300

300-800

800-1000





紫荆槐

15

20

20-220

220-360

360-500

500-640

640-780

800

金枝槐

按市场价格评估

按市场价格评估

按市场价格评估

按市场价格评估

按市场价格评估

按市场价格评估

按市场价格评估

按市场价格评估

七、青苗补偿标准

名称

单位

补偿单价(元)

耕地农作物

1000


    相关政策解读: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霸州市东淀蓄滞洪区内河渠水毁修复工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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