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霸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了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按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要求,围绕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探索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实用、稳步推进的原则。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工作方案》、《霸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霸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等要求,制定本制度。
四、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坚持便民实用。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增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能监督。
(三)坚持稳步推进。巩固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际成果,结合各领域工作特点,平稳有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鼓励探索实践、先行先试。
工作目标。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进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五、重要内容解读
(一)明确主管机构和工作责任。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霸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行业主管部门为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国网霸州市供电分公司等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和有利监督的原则,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三)明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发布内容。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对本单位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服务信息、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信息、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信息、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信息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重要信息等6类信息进行全面梳理。
(四)明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程序进行。
(五)明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按照《霸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六、文件执行范围和期限
全市行政区域内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涉项行业主管部门有: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国网霸州市供电分公司等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七、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涉项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