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立立体式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今年4月是第二十六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据悉,为推动减税降负,我国建立了立体式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新旧动能转换。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罗天舒、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13日就“税收优惠助力企业发展”的情况接受了记者采访。
罗天舒介绍,从行业看,税收政策惠及农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从区域看,税收政策鼓励西部落后地区发展,对从事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从群体看,税收优惠助力医疗、养老等“幸福产业”,关注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从调节作用看,税收减免支持了公益性捐赠及环保节能设备购入,促进了环境保护,鼓励了绿色发展。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罗天舒说,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专门出台了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以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并且这些政策的支持力度将不断加大。
在助力企业创新方面亦有优惠,一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低税率,着力增强创新型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实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速折旧意味着将企业未来可以折旧扣除的金额提前扣除。”刘宝柱说,进一步增加每年可抵扣的额度,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罗天舒表示,2017年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大税收支持力度,一方面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另一方面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加大税收优惠支持力度。(记者 曾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