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社会办医补上医疗服务短板——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对鼓励社会办医作出具体部署,包括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和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康复护理等专业机构,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门诊部等跨省市连锁经营。对社会办医实行一站受理、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对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社会办医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医师区域注册,促进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等。
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办医是本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推动社会办医有利于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服务,形成竞争共赢的办医格局,可以进一步优化医疗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
近年来,我国社会办医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据统计,截至2015年全国民营医院已达1.25万家,比2010年增加5478家,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诊疗人次数达到16.8亿,占全国总诊疗人次数的22%。
我国民营医疗机构数量在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存在着诊疗比例低、医疗服务能力弱等问题,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存在相关政策法规细则标准滞后、人才短缺、融资难等短板。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科结构、年龄结构还不合理,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不足。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琨认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相关政策,开出了解决社会办医相关具体问题的“药方”。通过实行社会办医一站受理、并联审批,医师区域注册、多点执业等鼓励政策,有助于社会办医良性发展,持续优化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环境。“今后我国应进一步联动改革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职业发展等配套机制,为鼓励医疗人才向民营医疗机构流动有效‘兜底’。”赵琨说。
近年来,我国社会办医发展迅速,但也存在个别不规范的医疗现象。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办医行为,本次会议也做了具体部署,要求严厉打击租借执业证照开业、承包科室、虚假广告、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家指出,规范社会办医行为,政府需要加快建立公平开放的医疗市场规则,进一步加强监管,引导民营医疗机构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形成特色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培育和扶持民营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行业自律和维护民营医疗机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