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志义辞去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15 08:40: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孙志义辞去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2016年1月14日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