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房欣为廊坊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15 08:40:3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依法补选房欣为廊坊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6年1月14日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 上一条: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志义辞去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 2016-01-15 ] 下一条: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的公告 [ 2016-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