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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月16日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 来源: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16 09:3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廊坊市要求,现将《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3月16日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报告》(廊环〔2019〕7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预警启动时间为3月16日18时,解除时间3月20日12时。

请各乡镇(区、办)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要求,立即采取行动,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期间的各项管控措施,每日8:30前将前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市应急响应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209房间,电话:7288201)。并在预警解除后一日内,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以及效果评估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形式一并上报市应急响应办公室。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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