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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办学许可证》的声明

作者: 来源:霸州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9-07-26 10:13:15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一些 “中介”或个人打着代办民办幼儿园、培训学校的名义收取高额费用,虚假宣传办学许可证的相关受理标准,并承诺为申请人可代办《办学许可证》,严重影响了审批局名誉、损害了群众利益。为再次提醒广大群众,我局做如下声明:

1.霸州市行政审批局是霸州市办理民办幼儿园、培训学校许可的唯一审批部门,从未授权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进行代办。

2.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民办幼儿园、培训学校依法审批,对不符合设置标准、土地、房产、消防等条件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发证,审批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3. 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学校许可的网上查询网址为:霸州市政务服网;受理地点: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办学许可证》是国家依法维护学生权益,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有办学能力并符合国家政策的办学机构,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办学许可证》,不要听信任何“交钱可以办证”的谎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发布虚假信息的“中介”和个人,为审批局和群众带来负面影响的行政审批局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7285819     举报电话:7285828

霸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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