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12月1日,我市接到《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请你单位按照要求,于2019年12月1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III级应急响应。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日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12月1日,我市接到《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请你单位按照要求,于2019年12月1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III级应急响应。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