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廊坊市要求,现将《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预警启动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18时,预警解除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18时。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7日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廊坊市要求,现将《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预警启动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18时,预警解除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18时。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