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终止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1月31日,我市接到《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终止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请你单位按照要求,于2020年2月1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终止I级应急响应。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1月31日,我市接到《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终止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请你单位按照要求,于2020年2月1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终止I级应急响应。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