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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4 10:33: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廊坊市要求,现将《廊坊市大气办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预警启动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8时,预警解除时间为11月26日20时。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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