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廊坊市要求,现将《廊坊市大气办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预警启动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8时,预警解除时间为11月26日20时。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廊坊市要求,现将《廊坊市大气办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预警启动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8时,预警解除时间为11月26日20时。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