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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应急管理局停止审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声明

作者: 来源:霸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26 15:21:26 浏览次数: 【字体:

自2021年01月29日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通告发布以来我局不再受理审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业务,截止到目前我局未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审批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2021年以前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均已过期作废。

 特此声明

 

   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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