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的公告
霸州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符合《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当主动进行申报,现将霸州市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2024年1月25日至2月22日。
二、申报要求
对于新增的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依法申报;对于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消失或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要及时上报有关资料,并经核准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界定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消防安全风险较大的单位,应依法予以重点管理。请霸州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给予高度重视,严格对照2024年1月起施行的《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详见附件1),在规定期限内积极申报。对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重点管理范畴。
四、申报程序
现根据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要求,请霸州市各社会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自查,主动申报,凡符合该标准的单位,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2)报至霸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邮箱,并在材料上报后拨打电话进行申报告知。我大队接报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后,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确认,向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送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若有其他不明之处,请及时与霸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咨询。
邮 箱:499161056@qq.com
联系电话:5989801
特此公告。
霸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