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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示《霸州市城乡总体规划评估和修改强制性内容论证专题报告》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8 13:50:24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年1月《霸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获省人民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廊坊市要求,2016年初我市编制完成了《霸州市城乡总体规划评估和修改强制性内容论证专题报告》。

    为提高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民主和法制化水平,保障公众在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听取公众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已编制完成的《霸州市城乡总体规划评估和修改强制性内容论证专题报告》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公 示 时 间:2016年3月19日--2016年4月2日(15天)

    意见反馈方式:

    单       位:霸州市城乡规划局

    联 系 电 话:0316-7286955

    联 系 地 址:霸州市政府七楼

    电 子 邮 箱:bzguihuake@163.com

    附:《霸州市城乡总体规划评估和修改强制性内容论证专题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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